早在遠古時期,就有人類在吉林省這塊沃土上生息繁衍。從先秦開始,相繼出現過許多臣服于中原王朝的地方民族政權。1644 年,清統一中國後,在全國設18個省,因東北是清朝的發祥地,故為滿族獨佔的禁區,不設行省,而設盛京(後改為奉天)、吉林(滿語為沿江之意)、黑龍江三個轄區。1949 年建國初期,吉林省轄2個市、1 個專區、22 個縣和1 個工業區。後經幾次調整,形成了吉林省現在的區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