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扒肉是蒙古族傳統的肉食方法之一,是將肥庾的綿羊捉住後,就地切開胸腔拉斷動脈,剝皮去內髒( 血盛于器皿中以備煮制灌腸),然後洗淨,去頭、蹄,再把整羊卸成若幹塊,不加任何調味品放入白水鍋水煮,待水滾肉熟即取出,置于盤中上桌,大家各執蒙古刀大塊大塊地割著吃,因不用筷子,用手抓食而被稱為“手扒肉”。用這種方法屠宰的羊,肉質新鮮,再加上煮的時間短,肉特別的嫩,吃起來不膩不膻,味美肉鮮,富有營養。煮羊肉時要掌握好火候,如果過老,肉上發紫就不好吃了。斟酒敬客,吃手扒肉,是草原牧人表達對客人的敬重和愛戴的方式。